妙雲淨玉回答專區 / 大般涅槃經金剛身品第二(10優婆塞等,為護法故,雖持刀[*]杖,我說是等名[5]為持戒。雖持刀[*]杖,不應斷命。若能如是,即得名為第一持戒。)

傳舜 說道:
2025-11-21 10:46:24

佛告迦葉菩薩:「善男子!以是因緣故,比丘、比丘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,應當勤加護持正法,護法果報廣大無量。善男子!是故護法優婆塞等,應執刀[]杖,擁護如是持法比丘。若有受持五戒之者,不得名為大乘人也;不受五戒為護正法,乃名大乘。護正法者,應當執持刀劍、器仗,侍說法者。」

迦葉白佛言:「世尊!若諸比丘,與如是等諸優婆塞持刀[]杖者共為伴侶,為有師耶?為無師乎?為是持戒?為是破戒?」

佛告迦葉:「莫謂是等為破戒人。善男子!我涅槃後,濁惡之世國土荒亂,互相抄掠,人民飢餓。爾時多有為飢餓故發心出家,如是之人名為禿人。是禿人輩,見有持戒、威儀具足、清淨比丘護持正法,驅逐令出,若殺若害。

迦葉菩薩復白佛言:「世尊!是持戒人護正法者,云何當得遊行村落、城邑教化?」

「善男子!是故我今聽持戒人,依諸白衣持刀[]杖者,以為伴侶。若諸國王、大臣長者、優婆塞等,為護法故,雖持刀[]杖,我說是等名[5]為持戒。雖持刀[]杖,不應斷命。若能如是,即得名為第一持戒。

請教 恩師  師姐

此段見解為何呢?

  合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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